技工院校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刘洁珊   2019-12-19 09:16

市人社局昨日发布《天津市开展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在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

《方案》明确了试点范围及评价内容、方式。已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工院校(以下简称“试点院校”)可根据学生实际意愿,面向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在备案范围内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

在试点职业(工种)范围方面,试点院校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试点范围。试点院校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与院校主干专业设置相适应,并在其鉴定所站原许可范围内。

试点院校可依托其举办的鉴定所站,采取“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的方式开展认定。理论考试成绩可通过本专业(科目)结课考试成绩替代。

《方案》还明确了试点院校开展评价活动可参考同职业类别、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结合实际评价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收取认定所需的相关费用。评价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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