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网讯(记者 战旗)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获悉,2023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11月10日至19日发行,计划最大发行总额为200亿元。其中:第七期国债发行额为100亿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2.63%;第八期国债发行额为100亿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2.75%。
2021-2023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天津市有19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天津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河北银行,投资者可到上述银行的营业网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