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进深化“放管服”的又一突破。
据悉,该试行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是: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让企业自主认定,把评价的主动权更多地下放给企业,有利于企业和人才的双向发展。”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张恒荣表示,试行办法的推出,为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促进本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有益尝试。随着认定工作的不断推进,人社部门将不断完善认定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人才评价机制,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努力。(津云新闻记者 段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