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摘要

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1-01-22 11:11

1611280832531008212.png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总体安排,2020年8月10日至9月23日,区委巡察一至十组对全区139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了三届区委第十二轮常规巡察。

2020年11月6日、27日,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12个涉农镇街反馈了巡察情况,并与重点巡察村党组织书记逐个进行了反馈谈话,要求镇(街)党(工)委和村党组织全面落实区委对巡察整改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中的政治元素,坚持镇街牵头、统筹整改,坚持以上率下、协同整改,坚持把握节点、抓紧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代表纷纷表示,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一致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下一步,将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整改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见人见事、倒排期限、逐一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履行整改责任,以最有力的举措根除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区委巡察一组向杨家泊镇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动力不足、效果不彰。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乏力,村“两委”班子谋发展意识欠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乡村治理成效与群众需求有差距;扶贫助困工作用心用力不足,与困难群众联系不紧密;缺乏民主集中制意识,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力,村党组织宣传功能未发挥。二是罔顾财务制度约束力,“三资管理”违规问题禁而不绝。存在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问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三是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力欠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基层治理“基石”不稳;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区委巡察二组向胡家园街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领导作用弱化,引领发展的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不到位。理论学习风气不浓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缺乏主动性;落实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打折扣;“意识形态”工作缺位。二是廉政防控宽松软,作风建设抓而不实,村务管理漏洞多、风险大。财务管理不善,存在廉政风险;合同管理问题多,集体利益难以保障;民主决策随意,监督工作虚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三是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力不强,党建工作水平低、效果差。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发展党员缺乏严肃性;党务工作不实。

区委巡察三组向太平镇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战斗力不强,落实党对农村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村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党的意识淡化;一些村“两委”班子的基层治理能力欠缺,“乡村振兴战略”未落实;党员干部未履职尽责,低保救助政策落实不精准。二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突出。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淡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不严不实;村“两委”班子的集体观念不强,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未解决。三是农村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党员先进性、纯洁性体现不充分。党建工作不重视,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党员纯洁性难以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不强。

区委巡察四组向汉沽街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迟缓。村“两委”学习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农村工作指示要求浮于表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标美丽宜居乡村要求有差距;集体经济薄弱,造血功能不足;工作作风不细不实。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偏松偏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村集体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不合规,合同清理进度慢;财务管理不规范,村“两委”为民情怀不足,调解矛盾能力欠缺;“三务”公开执行不坚决。三是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力,组织力欠缺。村级治理能力不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力;党员教育、管理缺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形同虚设。

区委巡察四组向寨上街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村“两委”学习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农村工作指示要求浮于表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甚微;集体经济薄弱,“守摊子”现象突出;工作作风不细不实。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偏松偏软,“三资”管理不规范,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回应不及时、解决不彻底。财务管理不规范;村“两委”为民情怀不足,调解矛盾能力欠缺;“六步决策”程序执行不坚决,“三务”公开不规范。三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力。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未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缺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形同虚设。

区委巡察五组向中塘镇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镇党委工作要求不扎实。政治功能不强,“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开展工作不实,“三大攻坚战”落实不到位;“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到位,“等、靠、要”思想严重;推动解决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不力,土地专项整治整改进展缓慢;对意识形态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流于形式。二是管党治党不严不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三资管理混乱,廉政风险显现;履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的组织力欠缺。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活力不够;民主决策执行不规范,会议议事权责不清;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监督责任落实缺位。

区委巡察六组向太平镇远景二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功能淡化,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理论武装不到位,学习宣传流于形式;政绩观有偏差,落实上级方针决策部署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执行惠民利民政策有偏差;弘扬时代新风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开展专题学习和研究不够;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二是“三资”管理不规范,存在不正之风。资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资产资源管理底数不清,存在流失风险;工程项目管理混乱。三是党组织软弱涣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贯彻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严格;发展党员“入口关”不严;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换届选举程序不合规。

区委巡察六组向太平镇翟庄子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功能淡化,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决策要求不力;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三大攻坚战”落实不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战略有差距;政治理论武装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失守;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村务工作不规范。二是履职能力虚化,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置若罔闻。“三资”管理不严,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三是管党治党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政治意识不强,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主体地位缺失,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

区委巡察六组向小王庄镇张庄子村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大局意识不强,“三大攻坚战”工作推进不力;政治引领缺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到位;思想意识松懈,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规矩意识淡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二是自律防线不牢固,履职担当不到位。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廉洁风险;复垦项目管理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树得不牢,解决村民“急难愁盼”问题不力。三是政治功能弱化虚化,组织力欠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区委巡察七组向小王庄镇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方面重要论述有差距,村党组织“六步决策”机制运行不畅,意识形态责任压的不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乏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迟缓;担当作为有偏差。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规矩意识淡薄,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仍有发生;法纪意识淡薄,农村违法问题频发;责任意识淡薄,维护村集体利益不力;财经意识淡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履行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不规范;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

区委巡察八组向茶淀街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工作及中央和市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不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落实不彻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用力不足;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积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不到位。二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禁而未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严不实。征地补偿补助费发放不规范;“三资”管理不严格;村“三务”公开内容不全面。三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组织力欠缺。村“两委”班子不稳定;党员干部选配考评原则性不强;党建工作虚化问题突出。

区委巡察九组向古林街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结合本村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上不重视;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要求,行动上不到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缓慢,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村务公开透明度不高,疫情防控、创文工作有差距。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新官不理旧账,缺乏担当作为;“三资”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三是党组织建设“弱化”,难以形成战斗堡垒作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虚化”;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走过场。

区委巡察九组向海滨街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重点工作用力不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有关“乡村振兴战略” “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精神敷衍应付,存在“两张皮”现象;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等靠要”思想;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集体利益损失得不到有效解决;“三资”管理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三是党建基础薄弱,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到位。政治引领作用缺乏,党组织力量发挥不强;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

区委巡察十组向北塘街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明显差距。化解矛盾不力,缺少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与自觉;“守摊子”思想严重,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力;农用地使用监管、创建文明城区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二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存在廉洁风险和不正之风。落实“六步决策法”差距明显;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村务监督和村级财务监管流于形式;“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三是党的建设薄弱,党组织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欠缺。党组织轴心作用不强,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

区委巡察十组向新城镇所属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问题:一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明显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化解矛盾不力;发展意识不强,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力;农用地使用监管、创建文明城区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二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存在廉洁风险和不正之风。落实“六步决策法”差距明显;财务管理存在大额存放现金、坐收坐支等严重漏洞;监督工作缺位、错位,纪检监察、村务监督和村级财务监管虚化、弱化;“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三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欠缺。一线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170004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