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李若怡 2020-12-21 11:06
津滨网讯(记者 王连昆)为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精神,进一步推动裁审衔接工作,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滨海新区人社局与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工作研讨会,共同探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和裁审衔接组合机制。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长山出席,滨海新区人社局、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和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双方回顾了滨海新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新区人民法院在区仲裁院设立巡回法庭等系列合作成果,交流了今年以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及遇到的问题,研讨工作建议。双方在“加强源头化解”“强化沟通协调”“统一裁审标准”“健全信息保障”等方面达成共识。
在加强源头化解方面:新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裁前调解、庭前调解、诉前调解化解争议职能。完善企业、街镇、开发区、滨海新区四级调解网络,扩大行业调解、企业内部调解、司法专业调解规模,探索法院诉前调解参与仲裁调解新模式,不断强化定纷止争第一道防线,争取更多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裁前诉前;在强化沟通协调方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与工会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争议处理最新法规政策,共同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沟通法律适用标准。联合开展宣传培训,不定期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和业务培训,建立庭审互听、文书互评和观摩制度;在统一裁审标准方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以指导意见和会议纪要等形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特殊案件及时沟通,对重大疑难案件、典型案件、群体性案件等,仲裁机构在处理过程中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共同研究法律适用等问题。跟踪案件处理情况,定期开展案件回访,有针对性地分析解决造成裁审不一致的原因。建立案件信息反馈机制,人民法院定期将案件处理文书反馈仲裁机构,方便仲裁员跟踪案件诉讼情况;在健全信息化保障方面:在各自完善信息化建设基础上,依托大数据优势,更好实现裁审衔接。联合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和工会部门共同建立数据中心,开发“调解-仲裁-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处理情况即时互通和数据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便利文书传递和审判信息反馈。深化大数据应用,定期进行数据分析,逐步实现劳动争议风险预警。
下一步,滨海新区人社局将持续深化与各部门合作,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处理大中心,建设劳动争议大平台,搭建矛盾多元化解大网络,不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构建新区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