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我市CPI同比上涨2.5%

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刘洁珊   2019-12-18 07:49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1—11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2.5%,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分项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4.2%,服务价格上涨2.6%,工业品价格上涨1.1%。

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来看,价格“七涨一降”。其中,价格涨幅超过4%的有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食品烟酒,分别上涨4.8%、4.2%和4.2%;涨幅在2%—3%之间的有居住、衣着,分别上涨2.4%和2.3%;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均上涨0.9%。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8%。

从11月份单月数据看,11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4.0%,环比上涨0.3%,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05.7%,环比上涨4.5%,分别影响CPI上涨约1.32和0.11个百分点。鲜瓜果、水产品、鸡蛋价格延续下降态势,环比分别下降4.4%、2.1%和0.7%,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11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4%,涨幅连续两月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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