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洁珊   2019-12-12 09:26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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