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监管 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这样做

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4-11-29 10:38

津滨网讯(记者 果琳 通讯员 赵妍 摄影报道)为扎实推进“滨海新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健全完善危化品生产、储存、装卸、运输“全链条、全过程”综合监管机制,从源头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近日,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加强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装卸环节安全监管的联合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完善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在装卸前认真查验、登记运输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资质、车辆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以及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在本企业内装卸危化品的外省市、本市外区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还需将相关资质报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有关资质核查。同时,要求装卸现场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装卸前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装卸过程安全、严格车辆出厂前安全确认、严格登记管理。

此外,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要对进场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建立车辆档案,以备查验;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有效预防事故和降低装卸环节事故危害程度;要针对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查找和整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断提升装卸本质安全保障水平。

接下来,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长效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有效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变。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出具、使用车辆(常压金属罐体)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重点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有序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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