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稿源:津滨网   编辑:白璐   2024-07-04 10:25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天津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6、8号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建设内容: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拟投资28.25亿元,在现有工程东侧、南侧空地上建设“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增占地49.2hm2,新增设计库容200万m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5个罐组(共20个10万m³外浮顶罐),2座泡沫站、1座10kv变电所、1座控制中心、1座危废暂存间及1座危险化学品库、2座含油污水池、1座雨水监控池、1座雨水提升池、1座生活污水池、2个现场机柜室、1个10万m³事故水池、1套20t/d生化污水处理设备,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8月投产运行。项目建成后全厂总库容320万m³,全厂占地面积82.689hm2。

2、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储罐均采用外浮顶罐,储罐密封系统采用一次密封+二次密封的结构,储罐采用一次密封采用浸液式弹性软密封,二次密封采用带油气隔膜的密封结构,L型压板加橡胶套结构。生化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生物喷淋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的边界浓度限值(4.0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生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清罐产生的含油液体,由于本项目建成后与现有工程清罐的工艺及频次一致,因此清罐含油液体年最大产生量不新增,年产生量约3000m³,目前现有工程未进行清罐作业,通过类比同类型企业,清罐含油液体中含油量较大,具有回收价值,因此本项目建成后清罐产生的含油液体由原处理后排放至天津港南疆污水处理厂变为回用到原油储罐。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罐顶初期雨水,初期雨水一次排放量为602.88m3,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初期雨水一次排放量为362m³,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3t/d,现有工程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含油污水池经检测达标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理后外排,外排水质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要求,排至天津港南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经过现有工程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的初期雨水(964.88m³/次)及生活污水(12.3t/d),经本项目新建的1套20m³/d的生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SH/T3099-2021)中浇洒道路、绿化水标准要求后回用,冬季不能回用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排至天津港南疆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水质、水量可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要求,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污水排放具备合理去向,综上在保证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地下水:

本项目运营期在正常状况下,存在污染物的部位经防渗处理后,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以及污染地下水的途径得到控制,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可能性很小,难以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室废液、废油桶、废油泥、沾染废物、废机油、废UPS电池、废含防腐油漆废液及废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化验室废液返回至油罐,其余暂存于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内,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等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地下水、土壤防渗分区布局及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意见。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lheia.com)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6、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港南疆港区东部石化仓储规划区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22-60352362

(2)评价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58356913

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9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170004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