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4-01-25 11:35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日前,滨海新区司法局各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信用意识水平,积极营造“以诚润津、以信兴城”的良好信用环境。

北塘司法所联合欣康苑社区开展了诚信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在宣传栏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走进辖区底商送去《条例》明白纸等形式,向群众讲述守信的重要性。活动重点围绕“什么是社会信用,守信主体享受哪些激励,失信主体面对哪些惩戒”等方面为居民、商户“零距离”宣讲。同时工作人员也呼吁商户要严守经营底线,牢记“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履行诚信经营。商户们纷纷表示,要主动学习诚信知识、自觉提高诚信意识,带头做诚信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为创建诚信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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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泊司法所开展了“推动诚信精神、弘扬诚实品德”系列宣传活动。在学《条例》讲座中,司法所协同镇安全办等科室组织镇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深入付庄村,集中宣讲《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工作人员从《条例》制定的意义、适用范围、守信主体和失信主体分别享有的激励措施、面临的惩戒措施等方面进行介绍,并和居民进行现场互动。在付庄村市集市,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向商户发放《条例》折页和明白纸等形式向群众开展诚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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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城司法所联合滨海教育矫治所汉沽大队,面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分两批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采取开设专题讲座、发放《条例》明白纸和解读折页等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普及社会信用条例知识,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牢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让“守诚信”成为日常行为,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率。(新区司法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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