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3-12-29 10:50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 吕洪迎 摄影)12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立体化展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工作成效。
自2019年4月1日依法正式履职以来,市检三分院以打造“暖•新”控申检察文化品牌为目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同时,在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举措精准化、救助形式多元化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推动该院司法救助工作高质效发展。履职以来,共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累计向35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3万元。案均救助约2.61万元,人均救助约2.08万元。
从救助类型和救助人员来看,救助案件主要集中在刑事类案件,救助人员涉及未成年人、困难妇女、农村困难群众、失独老人等。从救助数量上看, 2020年建院之初该院办理救助案件仅为1件2人,到2023年该院办理救助案件17件21人,救助案件数量和救助人员数量逐年呈倍数增长。
坚持“三个第一”夯实及时精准全面救助基础
据该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市检三分院建立了救助线索“移送—审查”制度,力求做到救助线索在“第一环节发现”,各业务部门在逮捕、起诉、申诉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有针对性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退役军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注力度,一旦发现救助线索即告知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和渠道,并将线索及时移送职能部门。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专责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做到“第一速度审理”。及时启动线索核查程序,积极协助申请人快速提交救助申请和证据材料,及时摸排走访、实地调研。对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从快从速启动救助程序,急群众所急,快速审批、及时施救。确保救助金“第一时间发放”,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雪中送炭的重要作用。
坚持“三个到位”提升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效
首先,全面审查到位。该院充分运用入户调查、实地走访、信函索证等方法主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深入细致开展损害情况、赔偿情况、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等一系列核查工作,搜集完善证据材料,努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确有急难险困的群众身上。其次,法律政策落实到位。注重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检察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物质帮助与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相结合;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带着责任和感情,办理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三是监督回访到位。在发放救助金后,通过定期回访被救助人,及时了解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恢复情况及学习生活状况,同时通过回访监督确保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用在正途、用在难处,确保救助金真正最大化保障救助效果。
坚持“三级联动”构建一体化救助格局
市检三分院加强与辖区院的信息共享、案件互通,实现联动互助、效果互促。针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条件差、救助困难大,单靠独一院救助金难以有效缓解当事人困境的特殊案件,畅通上下联动救助渠道,积极联合辖区院开展联合救助,两级院依法快速审查,整合救助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共施援手有效解决申请人的困境。同时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确保能根据每年的案件情况,合理确定年度救助金额,并及时报送相关救助数据和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共计与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司法救助案3件,与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通过联合走访、联合发放、联合帮扶,取得较好成效,逐渐形成“市院—分院—基层院”司法救助一体化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