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3-11-30 22:43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日前,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某茶庄(以下简称“当事人”)购买的老寿眉福鼎白茶标签显示是2012年生产,但执行标准是GB/T31751,该标准为2016年执行,涉嫌销售标签存在虚假内容的食品。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老寿眉福鼎白茶(茶饼)”属预包装食品,于他人处购进,该产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18日,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T31751,GB/T31751-2015《紧压白茶》标准的发布日期为2015年7月3日,实施日期为2016年2月1日,该产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早于其标注的执行标准,该标签内容存在虚假信息。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老寿眉福鼎白茶(茶饼)”标注有“福鼎白茶”图案字样,未经商标持有人“福鼎市茶业协会”授权擅自使用,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2023年11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老寿眉福鼎白茶(茶饼)”1饼的行政处罚。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要依法经营,恪守职业道德,勇于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守法遵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