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3-06-15 08:11
津滨网讯(记者 牛婧文 报道 胡义和 摄影)近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印发,新增了“营商环境建设”章节,旨在进一步规范高新区政府采购活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用心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为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积极发挥政采政策功能,近年来财政部、天津市财政局陆续出台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高新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版)进行了修订完善。
修订后办法共为八章45条,强化了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的管理,重申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法定时限,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新增“营商环境建设”章节,严格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规范高新区政府采购行为,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提高政府诚信和履约能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明确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降低企业参与投标成本,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服务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