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3-03-03 00:10
日前,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为制造强区和创新立区提供人才支撑,滨海新区出台《滨海新区深化产教训融合发展加强新时代“技能滨城”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技能滨城”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滨海新区将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实施产教训融合,培养供需匹配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到2027年,滨城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1万人以上。通过培养使用、多元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为技能人才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院校基础、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样板,全面建设新时代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美丽“滨城”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16项重点任务
完善四项机制
据了解,《“技能滨城”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完善四项机制,提出16项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产才供需精准对接。围绕新区“1+3+4”产业体系,以产业(人才)联盟为载体,开展供需调查,绘制高技能人才图谱,动态发布新区重点产业紧缺技能人才需求目录,聚焦信创、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等区级重点产业,制定紧缺职业培训标准及补贴标准,扩大技能人才培训规模,提升培训适配性。
二是深化产教训融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复合型“双师”队伍。紧密围绕“滨城”产业需求,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通过校企共建“双轨”育人,培育复合型技能人才。支持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教学,推行“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入企”定制化、定向化、订单式培育模式,促进学业与就业“双业”衔接。
三是支持开展重点产业项目定制培训。聚焦“1+3+4”重点产业培育产业人才,对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等基本培训制度未涵盖,但在天津市或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采取“一企一策”,鼓励企业组织开展项目定制培训,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支持。促进技能人才知识更新与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要求相适应。
四是支持发展产教融合培育载体。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促进产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鼓励产业(人才)联盟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滨海新区公共实训中心等各类培养载体设立产业学院。对经各类培训载体定向就业培训后实现稳定就业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五是培育新型产教融合技能人才。鼓励各开发区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试验区创建,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享受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可以在一年内申请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费补贴。争创国家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重点联系城市,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特点和需求,创新开展新业态、新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专项培育行动,集中培育500名带头工匠,注重从工作实绩、业绩成果等方面评价有真才实学的“田秀才”“农把式”等乡村人才。支持农村技能人才创业就业,按相关条件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规定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全额贴息。
六是推进培训资源互联共享。鼓励企业利用自主研发培训平台面向社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公共实训基地、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共享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师资教材、场地设备等资源,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推动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
七是实施技能人才留“滨”计划。深入实施“海河英才”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放宽新区落户限制,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对于新区引进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在租房、购房时给予相应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服务和关怀,持续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向创新型用人主体放权赋能,实施人才服务证制度,经企业认定技能人才可按照层次享受成长乐业和宜居乐游各项支持服务。
八是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鼓励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带徒传技。优先在产业(人才)联盟中开展“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每年遴选3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挂帅”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探索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九是优化技能人才服务供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开拓外省市技能人才供给基地和合作院校,定期组织企业赴外省市开展社会招聘、校园招聘、校园推介等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院校向新区输送技能人才,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补贴、招聘补贴、院校顶岗实习补贴等资金支持。
十是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形成由学徒工到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支持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是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由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评价格局,健全企业自主认定、社会组织评价、政府部门指导监管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推行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或社会化机构,按规定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十二是优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健全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注重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推动“滨城”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畅通专业技术人才与职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专业技术评审,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十三是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举办“滨城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科学规划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分职业、分层次开展技能竞赛,打造京津冀亮点赛项品牌,给予赛事承办单位20万元资金支持。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对获奖人员在资格晋升、赛事奖励、推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奖励和支持。
十四是加强技能人才政治引领。注重从生产一线、基层岗位的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中的先进人物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增强技能人才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十五是加强技能人才荣誉称号激励。完善“滨城”技能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区领导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制度,经滨海新区推荐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官方认证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优先推荐区级荣誉称号并额外享受区级待遇。积极推荐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参评区级、市级、国家级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奖励资助。
十六是保障技能人才薪酬待遇。组建滨海新区技能人才评价委员会,推动技能人才技艺传承、课题研究、项目攻坚等工作。指导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鼓励企业落实高技能人才在薪酬水平、职级晋升、技艺传承方面的待遇。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记者 王连昆 区人社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