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滨海新区关于解除部分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2-12-01 21:18

滨海新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部分疫情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大沽街道和盛苑7号楼;胡家园街道宇祥园14号楼、18号楼,宇康园18号楼、滨雅花园7号楼;新北街道御水园1号楼;大港街兴德里11号楼;新港街道新开里;新村街道金泰新村东区14门高风险区管控。解除全区范围内低风险区管控。

二、自12月1日21时起,解除塘沽街道华云园12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三、自12月1日22时起,解除大沽街道渤海石油滨海新村东区35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四、自12月1日23时起,解除新港街道海宁里5号楼、远洋心里1号楼、7号楼;新河街道塘沽农场场南5-3-1至南5-3-4、南4-3-4至南4-3-6及前后一排住户;汉沽街道中阳里25号楼、华远逸棠苑9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五、自12月1日24时起,解除新河街道津海湾14号楼;汉沽街道华馨里华城馨苑6号楼;胡家园街道佳美苑3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滨海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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