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20-12-21 14:5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作为南港油田G5等3个海域井场项目的责任主体,开展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在环评初期,我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通过网络公示的形式公开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公司自2020年11月23日起通过网络、报纸和现场张贴的形式公示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前,我公司按照要求对该项目公参说明和环评报告书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南港油田G5等3个海域井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