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天津绿色金融十条”正式公布

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0-11-24 20:36

津滨网讯(记者 战旗)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津银发〔2020〕183号),出台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天津绿金十条”)。

“天津绿金十条”从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积极推动绿色租赁业务发展、创新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协同推进排放权交易发展、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完善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大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金融宣传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总体来看,“天津绿金十条”有三个特点。一是借鉴了国内部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推广的好做法;二是体现了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沿创新方向,如积极促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加快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等领域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等;三是突出了天津特色创新和发展优势,如积极推动绿色租赁、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的金融创新等。

“天津绿金十条”的出台,是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八部门《关于构建天津市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务实举措,对于推动天津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天津市绿色金融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经济和环境效益逐步显现,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天津市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184.30亿元,其中单位绿色贷款余额3181.02亿元,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11.8%,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天津绿色租赁业务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金融租赁公司绿色贷款余额达1021.17亿元,占全市绿色贷款余额的32.1%。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研究制定“天津绿金十条”,旨在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下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切实支持和服务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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