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法律援助见义勇为英雄工作座谈会召开

稿源:津云   编辑:刘阳   2020-07-07 20:3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不朽的,见义勇为事业是高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关于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的工作部署,7月3日上午,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在行通律师事务所召开法律援助见义勇为英雄工作座谈会。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天津市公安局指挥部、天津市律师协会、南开区委组织部、南开区司法局、静海区见义勇为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行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丹主持会议。

  座谈会围绕弘扬正气、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法律援助见义勇为英雄进行深入探讨。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董平、天津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常鸿、南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振、行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雪莉分别讲话。


  近年来,天津市在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座谈会上,静海区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吕涛介绍了王汉朝同志见义勇为有关情况。

  2017年12月22日,河北省沧州市个体运输户王汉朝在静海区路见交通事故,得知有人在事故中受伤昏迷,他为防止受伤人员再次被车撞到,在现场持续使用手电筒和手机闪光灯对过往车辆进行警示。其间,他被一名酒驾司机撞倒,右腿骨折截肢,落下残疾。

  行通律师事务所在得知王汉朝同志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后,为保障见义勇为行为人权益,委派韩丽、王会来两位律师与天津市公安局和见义勇为协会了解情况,并制定《王汉朝同志法律援助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两年,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终审、执行五个阶段。今年四月,王汉朝同志收到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款96883.49元。


  为感谢行通律师事务所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的法律援助,座谈会上,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副秘书长马明宣读了感谢信,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秘书长荆茂奎向行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雪莉赠送纪念牌。行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韩丽律师围绕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主题发言。行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丹表示,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愿全力做好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工作,用法律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做见义勇为英雄们的权益保障后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良心善举撑腰打气,让社会正义更有底气。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170004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