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 法治同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

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0-05-11 10:41

津滨网讯(记者 张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这一特殊时期,一大批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短信、电话等大肆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极大损失。那么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采访中记者向新区多家金融服务机构了解到,近期不时有消费者到银行办理大额转账,其中就有一些是因为收到了以“疫情”为借口的诈骗信息或电话而信以为真,受骗的多为中老年人群。针对大额转账业务银行方面一般都会仔细询问,如判断消费者受到诈骗会立即报警,阻拦其转账。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监管的规定,银行一般以录音或录像的方式,对于办理或销售环节过程予以记录。当然也希望大家提高警惕,谨防电信诈骗。

天津市滨海新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解释:根据《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当前我国金融消费纠纷频发现状,提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利,即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

对此《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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