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钱江潮评|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堤坝 增强应对大考免疫机能

稿源:浙江在线   编辑:王景磊   2020-04-13 18:05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文章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

法者,治之端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有助于凝聚全社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磅礴力量,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疫情出现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战斗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经过艰苦努力,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但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其他有关地区疫情反弹风险不可忽视,在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的当下,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才能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提高依法防控能力,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堤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是检验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的重要途径。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增强应对大考免疫机能。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危机,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次抗击疫情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迫切要求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着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切实把在疫情防控中积累的经验真正转化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制机制。如此,查漏补缺完善治理体系和能力,一定能激发全社会“免疫力”,坚决打赢类似于新冠肺炎疫情一样的任何一次大战。

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而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坚持依法科学有序抗击疫情,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巩固依法战“疫”成效,最终必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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