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滨海新区档案馆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稿源:津滨网   编辑:王景磊   2020-03-19 11:40

滨海新区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综合档案馆。为全面真实记录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历史过程,自即日起,本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新区人民广泛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文字、照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人员、科研人员、公安、社区(村居)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在疫情防控中的各类宣传海报、工作资料、影像、“请战书”、“抗疫日记”、书信和实物等,反映集中或居家隔离、居家办公配合防疫的优秀微视频等。

2.社会各界团体(包括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奉献、协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等真实感人资料(包括捐赠凭证、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心理咨询以及能体现高尚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事迹材料等)。

3.反映滨海新区全力支援湖北武汉等地在抗击疫情中先进人物的事迹材料、工作和生活的照片、音视频等。

 4. 街道社区、乡村等在抗击疫情中制定的有特色工作措施和相关记录(包括车辆和居民出入证、一看一测八问一账统计表、各类登记表、明白纸、宣传单、疫情通告、志愿者袖标、马甲等)。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社会各界人士创作的与防控疫情相关的文艺作品等(包括音乐、摄影、绘画、诗歌、书法等)。

7. 其它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法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真实、完整,能充分体现新区人民抗击疫情的战斗历程、感人事迹和良好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

2.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照片未经过PS处理;音视频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清晰流畅;图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要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同时要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3.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对于捐赠组织及个人,新区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按要求颁发捐赠证书。

 4. 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并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所捐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后将相关资料(实物)寄送至滨海新区档案馆。

联系部门:滨海新区档案馆征集编研部

联系电话:022-25318709

联系人:田增红:13821696269

梁少雷:18202595981

电子邮箱:bhxqdagzhj@126.com        

联系地址:滨海新区档案馆(欣园南道480号)

邮政编码:300458

滨海新区档案馆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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