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惠台“46条措施” 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稿源:津云   编辑:严玉霞   2020-01-13 20:00

1月9日,天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1月7日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46条措施”)。1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台办、市发改委深入解读了“46条措施”。

“46条措施”紧扣当前经济社会热点,进一步回应了台胞台企关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广,为台胞台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质量发展、高科技创新和高品质生活创造了条件。总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1-30条,是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术装备及产业创新中心建设、5G研发、建筑垃圾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项目处理、再生资源网络建设、主题公园建设、航空、文化、体育、农业、医疗等内容;第二部分即31-46条,是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医、文艺、求职、就业创业、住房、技能培训、职称评审、体育赛事、动漫设计、银行卡办理等内容。

据了解,“46条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了解在津台胞台企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需求,进一步提升政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拿出“真金白银”的措施,给予更多的利益福祉,切实扩大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

同时,“46条措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红利,把国家层面的惠台政策转变为天津的措施和行动,持续为台湾同胞来津学习、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同等待遇”,切实做到像为天津市民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深化“两岸一家亲”的情谊。“46条措施”还注重发挥天津的资源优势,统筹津台经济社会发展,为台胞台企率先分享大陆和天津的发展机遇、更好地参与“一基地三区”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农业产业、自贸区投资、海关通关等领域,支持大胆探索和先行先试,切实把天津的特色和优势用足用好,进一步激发台胞台企在津创新创造的活力。

另外,“46条措施”充分考虑到了台胞台企的特殊情况和普遍关切,在推行台胞习惯的输入法、申请公租住房、银行卡办理、摇号购车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为台胞更好地融入“津味”生活提供了保障。特别是配套推出的服务指南,明确每一条措施的负责部门和联系电话,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

“46条措施”实施后,天津各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确保一线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清楚措施、掌握流程,同时加大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的力度,帮助台胞台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并及时跟进和评估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促进津台交流合作、深化两地融合发展、保障在津台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天津真诚地欢迎更多的台胞台企共享新的发展机遇和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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