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刘洁珊 2019-12-12 08:50
12月10日至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分别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研究处理中小企业促进、水污染防治、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支持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海事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段春华说,颁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全市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用制度利剑明晰保护红线,绝不给“面子环保”留情面。
段春华指出,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司法理念,忠诚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举措,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杨福刚、梁宝明、王小宁、李虹和秘书长贾凤山出席。副市长康义、金湘军、连茂君,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宫鸣,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举行了法制专题讲座,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悦就科技立法有关问题作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