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19-12-07 09:14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12月1日起,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而言,只需提交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并承诺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且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条件,无需接受现场评审检查,申请备案信息无误即予以当场办结,备案证书由5年延长为长期有效
津滨网讯(记者 赵贤钰)昨日,天津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自助领取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这也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新政后天津地区的第一份备案证明。
“能拿到新政实施以来的第一份备案证明,感觉很幸运,希望新的一年,生意也能一马当先、红红火火。原本我还担心拿到新证书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结果提交申请当天就拿到了备案证书,比原来的审批时间大大缩短了。”企业负责人欣喜地说道。据了解,该企业主要产品为固体酱油,预计出口俄罗斯、孟加拉国等国家,获得备案证明后,该企业的15吨出口产品即将启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12月1日起,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对天津自贸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食品、饮用水)核发”“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12类许可继续优化审批服务。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而言,只需提交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并承诺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且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条件,无需接受现场评审检查,申请备案信息无误即予以当场办结,备案证书由5年延长为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