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记者从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5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持续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围绕产品安全、食品安全、广告、检验检测等领域,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近日对外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天津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案
2024年11月6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天津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检验车牌照号为津CB****的车辆时的检验员驾驶证为C本,不具备检验资格,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4日对牌照号为津CB****的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进行检验,并出具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及《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检验过程中,其员工刘某作为引车员驾驶该车辆进行检验,而刘某所持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上述车辆的资格。
2025年3月13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机动车检验,俗称“年检”,其意义远不止于“办个手续”那么简单,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公共安全制度,也是一项集安全性、环保性、合法性于一体的重要制度。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机动车检验违法行为,维护了道路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红线。
案例二:天津某服装铺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24年12月6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反映在天津某服装铺内购买的一件儿童服装有帽绳。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6日在该服装铺购进的2件女童装均带帽子,帽子上有帽绳,且帽绳伸出帽子两侧,可自由摆动,不符合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儿童服装的安全设计是保障儿童生命健康的关键前提,一款符合安全标准的儿童服装,需企业严格遵循童装安全技术规范,在绳带设计、面料选择等环节投入额外成本把控风险,能直接规避儿童窒息、勒伤等安全隐患,是儿童服装产品的核心质量底线。本案的查处,有效消除了儿童穿着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对童装生产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案例三:天津滨海新区某火锅店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案
2025年4月1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位市民的投诉举报,反映天津滨海新区某火锅店销售的狗肉未经检疫。经查,当事人从商贩处购进了未经检验检疫的狗肉二十余斤。当事人将上述狗肉加工成熟后对外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狗肉的进货单据和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上述商贩的经营资质和相关信息,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此案的查处有效遏制了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在市场上的流通,及时化解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了群众食品安全。
案例四:天津某餐饮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4年11月29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天津某餐饮店销售含“雪燕”饮品,涉嫌添加非食品原料。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的店铺,销售有四种“雪燕”饮品,上述商品详情中宣称商品主料为“雪燕”。经查明,“雪燕风味饮品”不含“雪燕”。当事人美团店铺中“雪燕”饮品主料宣称的“雪燕”二字为当事人自行编辑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餐饮广告是消费者选择就餐的重要参考,一则真实的餐饮广告,是餐饮店依托优质食材、规范服务和合理定价形成的,能建立消费者信任、提升到店率,是餐饮店吸引客源的关键手段。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餐饮虚假广告行为,是维护餐饮市场公平秩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的重要举措。
案例五:天津某食品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案
2025年5月1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中称天津某食品公司2025年4月24日生产经营的果木烤鸭胸(熏烧烤肉类制品)抽检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果木烤鸭胸(熏烧烤肉类制品)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汁)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淀粉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民以食为天,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