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北方自贸区跨境投资新高地 天津滨海新区QFLP试点办法重磅发布

稿源:津滨网   编辑:马润荞   2025-04-11 09:33

津滨网讯(记者 张广艳)记者4月10日从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金融开放的战略部署,近日,《天津滨海新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通过政策创新为境外资本开辟高效投资通道,标志着天津作为我国北方金融示范区迈出更加开放的一步。

据了解,此次改革是落实五部委《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关键举措,通过与商务部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形成政策共振,构建“募投管退”全链条服务体系。新政将助力天津招商引资,吸引优质境外长期资本、优质资本,为天津自贸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同时,此次发布的《试点办法》亮点纷呈。全域开放,精准赋能。在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金融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滨海分局等十余个部门大力支持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由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推进,试点范围覆盖天津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区五大核心功能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滨海高新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形成“一核多点”的开放格局,各开发区将建立专项服务团队,提供从资格认定、工商注册到项目落地的全流程“管家式”服务。

投资版图再升级。突破传统股权投资边界,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纳入投资标的,精准对接国务院《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及证监会不动产基金试点相关探索。政策同步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天津市滨海新区“8大主导产业+8大服务业+8大未来产业”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产业+资本”双轮驱动。

流程提质增效。各开发区可独立开展试点企业资格审查并出具资质文件,市场监督部门同步完成注册登记。针对跨境资本特性,建立“季度动态报送”机制,通过专业托管机构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确保风险可控。

政策红利深度释放。据了解,新办法实施后预计将实现三大突破:一是扩大投资范围正面清单,满足优质资本投资新需求;二是效率提升,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三是试点企业可享受天津自贸试验区FT账户、跨境收支便利化等金融创新政策。

战略价值凸显。此次改革是落实五部委《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关键举措,通过与商务部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形成政策共振,构建“募投管退”全链条服务体系。新政将助力天津招商引资,吸引优质境外长期资本、优质资本,为天津自贸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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