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李若怡 2025-01-22 14:19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近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环境检测公司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4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反映某环境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与实际不符。经查,当事人为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与“天津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根据要求和有关规定,由当事人进行采样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因当事人采样方法、计算方法有误,导致报告中数值与实际的数值不一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