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24-09-05 09:0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飞灰螯合稳定化处置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飞灰螯合稳定化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塘汉路88号增1号汉沽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379.15万元
建设内容:本次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增设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飞灰进行螯合稳定化处理设备,并改造配套附属设施。本次螯合稳定化工艺是采用螯合剂与飞灰充分拌合的方式,将飞灰的重金属浸出值等参数降低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范围内,经检测符合要求后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设计处理飞灰原灰规模65吨/天。
二、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与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环境影响有关的内容;
(2)与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有关的环保措施与对策;
(3)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内容。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塘汉路88号增1号
联系人:赵部长
联系电话:022-66224195 邮箱:88243043@qq.com
(2)评价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2-58356910 邮箱:980978032@qq.com
六、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时反馈。发表意见或建议时请说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信息反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