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云 编辑:刘阳 2024-07-29 22:14
7月29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18时启动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全文如下:
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7月29日夜间至31日,将出现强降雨,累计降雨量40~90毫米,局地100~120毫米,伴有雷电、局地短时强降雨和7~9级短时大风,最大小时降雨量40~70毫米。29日夜间中到大雨(20~40毫米,局地50~70毫米);30日白天北部中到大雨(15~30毫米,局地30~50毫米),夜间中到大雨(15~30毫米,个别点50~70毫米);31日白天小雨(3~8毫米)。海河流域中北部7月29日夜间至8月1日将出现强降雨,累计降雨量40~80毫米,局地150~180毫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18时启动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请市防指成员、各工作组组长和各区防指分管负责同志上岗到位,超前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提级防范应对,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公网、专网、卫星电话等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队伍物资布防预置到位,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市区分部要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农村分部要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化旅游、商务、国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各区要做好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危陋房屋、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蓟州区防指要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人员避险安置等各项工作。各区各单位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视情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向市防办报送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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