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隔代探望,让司法判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稿源:人民网   编辑:马润荞   2024-07-04 12:52

image.png

沙老太太的独子丁某某去世后,两位孙子一直跟随母亲共同生活。沙老太太多次联系孩子母亲想见孩子,可都被拒绝。

无奈之下,沙老太太只得到法院起诉,可孩子母亲一方却提出,法律规定的“探望权”只限于父母,并不适用于祖父母。

母亲为何不让奶奶看望孙子?司法机关如何裁判才能既符合法律,又确保“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让我们来看这样一起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公布的指导性案例……(金歆)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170004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