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3-12-07 15: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需对“天津分公司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配套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分公司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160号
建设内容:建设1套15万t/a的硫磺回收装置,涉及制硫部分、尾气处理部分、液硫脱气部分及溶剂再生部分等工序,新建1套液硫装车栈台,2座1000m3液硫储罐。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16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20505202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22-58356913
联系邮箱:lwt_zyc@163.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