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马润荞 2023-10-22 12:17
津滨网讯(记者 王连昆)日前,记者从区政务服务办获悉,根据《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各开发区、区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各街镇,梳理、认领本部门、本区域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印发了《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了各开发区、各部门权责边界,确保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了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据了解,2023年版清单共计368项,涉及26家单位。
共计368项 涉及26家单位
《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计368项,分别由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新闻出版局、区金融局、区国家安全局、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区教体局、区民族宗教委、区气象局、区档案局、区侨办、区海洋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烟草专卖局、区国防动员办、区科技局、区林业局、区税务局、滨海消防救援支队等26家区有关部门和驻区单位及属地街镇负责实施。
新增5个事项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等5项为本次新增事项,分别由区教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族宗教委、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负责实施。
同时清单明确各开发区事项清单,各开发区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其中经开区202项,保税区219项,高新区144项,东疆保税港区156项,生态城136项。(区政务服务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