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居民医保缴费!天津最新通知

稿源:津云   编辑:严玉霞   2023-10-10 15:07

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即将开始

缴费通知已下发

切勿错过缴费期 影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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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下发《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高档每人每年1010元,低档每人每年38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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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医保局、市教委《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其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学籍地参保政策,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已在外地参保的本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应终止外地参保关系,按规定参加本市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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