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马润荞 2023-07-13 23:34
津滨网讯(记者 果琳)近日,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天津明龙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其中,崔某某、董某某等23名驾驶员未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经过调查和当事人承认(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及相关材料证明,天津明龙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事实成立。

天津明龙吊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部门决定给予其责令限期整改,处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后将被录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同时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目前,该公司已如期缴纳罚款并完成相关整改。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超速行车、违章停车等一切违法行为。同时要求驾驶员杜绝在驾驶中出现吸烟、接打电话等危害驾驶的行为,驾驶车辆时集中精力,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通过学习,该公司驾驶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岗位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无小事,岗前培训必不可少,我们将继续加强教育宣传,在车队中营造出‘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天津明龙吊装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