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高志翔 2023-05-24 09:42
记者日前获悉,天津海事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他国禁诉令的国际海运索赔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并通过能动司法促成两国企业达成和解。这也是天津首例涉他国禁诉令纠纷案。
香港某汽车公司委托挪威某汽车船运输公司从天津港运输27辆客车至墨西哥,到达目的港后,却发现客车呈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中国某保险公司对27辆客车货损进行了赔偿,并依法取得了代位求偿权,要求挪威汽车船运输公司赔偿损失,但挪威汽车船运输公司称,此前已与香港汽车公司就运输约定仲裁条款,也向英国伦敦高等法院申请了全球禁诉令,禁止中国某保险公司在英国领域外进行诉讼。中国某保险公司则认为,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因此呈讼至天津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审判认为,保险公司并非仲裁条款当事人,没有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特别适用规定情况下,不受仲裁约束,最终裁定天津海事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经释法明理,挪威汽车船公司认可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双方就海运索赔达成和解。(记者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