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云 编辑:李若怡 2023-03-01 16:14
津云新闻讯:2023年,滨海新区法院发出天津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及其家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该案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天津受理的首起非家庭成员之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据悉,小杨与小韩原系夫妻关系,2020年4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双方又因探望子女发生矛盾,小韩多次对小杨及其家人进行骚扰、跟踪、威胁,小杨也多次报警寻求帮助。2023年2月1日,小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小杨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于2023年2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小韩骚扰、跟踪、接触小杨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小韩通过短信、电话等网络平台或其它媒体骚扰小杨及其相关亲属。
法院当日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并通知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同时,法院特别告知小韩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小韩表示将不再实施骚扰小杨及其家属的行为。
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终止恋爱关系或者离婚后,妇女遭受对方纠缠、骚扰以及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法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2020年以来,天津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6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