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发出天津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

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3-02-08 10:03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 通讯员 杭宝林)记者从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发出天津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及其家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据悉,小杨与小韩原系夫妻关系,2020年4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双方又因探望子女发生矛盾,小韩多次对小杨及其家人进行骚扰、跟踪、威胁,小杨也多次报警寻求帮助。2023年2月1日,小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小杨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于2023年2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小韩骚扰、跟踪、接触小杨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小韩通过短信、电话等网络平台或其它媒体骚扰小杨及其相关亲属。法院当日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并通知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同时,法院特别告知小韩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小韩表示将不再实施骚扰小杨及其家属的行为。

据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因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一方当事人寻求司法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方式,其申请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终止恋爱关系或者离婚后,妇女遭受对方纠缠、骚扰以及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从而保障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非家庭成员之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对家庭暴力行为实施零容忍,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制作发放宣传册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反家暴法治观念。同时,主动走访派出所、居委会了解家暴事实,联合区妇联等部门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指引》,规范保护令签发流程。2020年以来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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