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刘阳 2022-12-10 15:51
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 211 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我市粮食安全情况汇报,审议《天津市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粮食安全考核,不断提升粮食产能和自给率。要全力推动种业振兴,培育推广“小站稻”等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要充分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不断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粮食生产和应急加工能力。要扎实做好粮食收储调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粮食主产区建立产销合作机制,丰富供应渠道,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会议审议《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各方责任,强化全过程管控,把好新建高层建筑土地、规划等源头关口,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注重发挥社区网格员和物业单位作用,完善高层住宅建筑配备“楼长”、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等制度,加快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设,持续提升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与火灾应对求生知识宣传力度,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切实提升火灾应对和灭火求生技能。
会议还研究了机动车停车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行政裁决程序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