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知宝坻 编辑:邵华 2022-07-23 16:20
广大居民朋友们:
我市发生本轮本土疫情以来,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社会面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进一步严格排查社会面新冠病毒隐匿感染者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7月24日6时起,在全区范围开展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 检测时间
7月24日(星期日)6时起。
二、 检测范围
居住在我区的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
三、 注意事项
1. 核酸采样前,请全体居民在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属地或单位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用人单位要督促员工参加筛查,并落实员工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岗工作查验制度,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参加完核酸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离宝、非必要不离津。
2.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纳管人员按照属地组织安排参与核酸检测。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采样工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后及时安排补检。
3. 为提高现场登记效率和信息准确性,请提前扫描预约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使用说明附后),如有不便可由家属为其申请或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其申请。采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不擅自进入采样现场的其他区域,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返回居住地。夏季天气炎热,请参加检测的人员做好防暑降温准备,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4. 请积极配合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不履行相对静止要求,引发疫情传播的人员,将纳入个人失信记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力支持!
宝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