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宣传 | 预防“失驾”又“失信” 新区交警提醒:切莫以身试法!

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22-06-28 12:25

津滨网讯(记者 魏薇 戴枭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结合交管支队情报指令推送信息,强化信息分析研判与事故预警,全力打击套牌车、“失驾”人员上路行驶、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津CR***的报废车辆

经支队推送,新港路大队对一辆牌照为津CRS***的报废车辆进行了查控,前不久该车辆正在紫云东道上行驶时被办案民警查获。民警对其驾驶人郝某的驾驶证进行查验后发现,其驾驶证因为违法已经于2021年4月7日记满12分,且该机动车有114条违法行为未经处理,性质极其恶劣。
经了解,驾驶员郝某因觉得机动车违法行为过多,而故意未及时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恶性循环,导致机动车违法行为越积越多难以消除。民警对郝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为其讲解了其驾驶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郝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反思改正自己的错误。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郝某因驾驶证被记满12分且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被处以罚款2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失驾人员虽然有一定的驾驶技能,但是因失去驾驶资格,在驾车出行时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存在引发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加以打击,会助长他们的侥幸心理。为了开车上路,有些人会套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已报废的车辆不同于合法登记的车辆且他们存在逃避监督检查的主观意识,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状况,极易发生肇事逃逸、超速、闯卡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交管部门提示,“失驾”继续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请“失驾”人员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偷偷上路。

据了解,为精准、及时的打击违法行为,新港路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全面研判分析、监控和路面查控,并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状况,适时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去分析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区域和大致的活动范围,为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提供保障和支撑,形成严查严管的工作态势,消除因“人”与“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打造新区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外,小编也提醒“老司机”们及时关注驾驶证换领事宜,逾期未换证驾驶员及时换领驾驶证,否则不仅可能被吊销驾照,还可能被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员名单哦。(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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