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2-03-29 19:21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 刘昭鹏 通讯员 田飞 摄影报道 )2022年3月29日,天津海事法院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英文双语《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审判工作白皮书》以及六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突出海事特点 注重重大案件审理工作
《白皮书》显示,2021年,天津海事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133件,同比上升17.33%;审执结各类案件2011件,同比上升6.3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8.68%,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95.66%。
从审判执行案件特点上,2021年天津海事法院审执结案件呈现涉海物流纠纷占比大、涉外案件增长较快、环境资源案件标的额较大等特征。天津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介绍说:“2021年我院受理的涉海物流纠纷案件占全部案件的48.19%,占到全部海商合同类案件的74.93%;受理当事人主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72件,同比增长42件,涨幅为32.31%,占全院海事海商案件总数的12.10%;审理涉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海洋开发利用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39 件,审理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用海主体权益保护等一审行政案件8件,总涉案标的额14.66亿元。”
总结海事审判经验 发挥海事司法指引作用
根据2021年审判案件执行特点,《白皮书》同时向社会发布了2021年天津海事法院6起典型案例,涉及湿地保护、保理合同与融资合同、其他海事海商纠纷、租船合同纠纷等不同类型。案例一是涉及滨海湿地保护的一起典型案例,该案例既强调了对正当程序原则的坚守,也体现了司法审判对滨海湿地的保护,彰显了人民法院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案例二是《民法典》颁布后,天津海事法院审理的首例保理合同与融资合同相互交叉的案件,该案确立了将保理合同与融资合同(基础应收账款 债权债务关系)合并审理的模式;案例三是因保函引起的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例四为国内沿海运输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案例五系“一带一路”建设的涉外海事案件;案例六是人民法院加大“黑财”执行处置力度,推动涉黑财产“颗粒归仓”的典型案例。白皮书通过分析基本案情,发布裁判结果、典型意义,进一步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为处理相关案件、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司法指引。
发挥海事审判职能 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着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着力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着力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着力服务天津北方航运核心区建设、着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加强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21年,天津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七个“着力”,推进海事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天津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大力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实现立案、调解、保全、收费、送达等主要服务事项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通办,一次性办理。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行速裁程序探索,规范流程,提升简单案件的审判效率。着力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 。2021年,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紧盯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3+1”核心指标,确保执行案件质效达到最优,2021年全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8.68%,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 100%,执行案件执结率 95.66%,“3+1”核心指标排名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2021年,天津海事法院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等联合主办海事金融高端法律论坛,来自青岛、武汉、广州、上海、南京五地海事法院及40余家机构共同研讨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与大连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共同签署《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积极构建海洋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承办了由三家海事法院联合主办的首届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邀请来自北京、天津、大连等20余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就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及诉讼衔接、海洋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疑难法律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全面提升了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