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 津云 编辑:白璐 2022-03-14 17:16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月24日,因修改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未依法公开征求意见,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40万元。
同样的事情在天津发生了。前不久,津云接到本市消费者张先生反映:“1月21日,我在使用‘货拉拉APP’下单时,发现货拉拉的计费规则中没有‘新春节日服务费’的收费类目,却在订单中多收4.6元新春节日服务费。下单前并未告知用户有该服务费,且在收费标准中也未展示告知春节服务费。另外,我又分别进行了多次测试,用其他人账户测试,发现该笔春节服务费,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在天津市内同一地点下单,春节服务费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消协。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消协也收到了类似消费者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市消协已对货拉拉天津公司进行了调查。在货拉拉天津公司给出的回复中说,以弹窗广告的形式在货拉拉APP端做过新增新春节日服务费的公示,但无法提供当时的弹窗截图。市消协对此并不认可,仍在跟进调查。(津云新闻记者 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