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出台

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22-01-18 19:04

津滨网讯(记者 战旗)《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日前出台。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规划》提出,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支持有条件的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低碳高水平示范园区、污染物和碳“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推动“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率先实现碳达峰,努力打造碳中和示范区。强化产业园区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建设、风险防范等调查评估,推动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大幅提升天然气、绿电、非化石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

《规划》提出,加快打造“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绿色港口。提升南疆港区散货运输能力,新建远航南货场2条装车线,新增矿石铁路疏运能力1000万吨/年。加快天津港南27号码头配套铁路工程建设,新增矿石铁路运输能力1000万吨/年。优化港口布局,不断提升北疆集装箱及滚装汽车货类吞吐量占比。持续提升“公转铁”和铁水联运比例。充分利用天津港现有车牌识别系统和企业门禁系统数据,结合机动车在线监控信息开展排放特征和排放总量分析,基本实现重型货车全口径分析和管控。加强柴油车在线监控,天津港集团自有和协议柴油货车在线监控率不低于80%。2023年底前,滨海新区制定实施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限行政策,天津港停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集疏港。加快推进天津港专用货运通道建设,逐步实现北进北出、南进南出。加快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新增或更换港作机械优先使用电能、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023年底前,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国三及以上排放水平港作机械占比达到70%以上。具备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电子围栏管控。加大技术革新和新科技应用,推进港口装卸、运输、仓储等关键环节升级改造,提高大宗散货作业清洁化水平。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加强船舶使用岸电检查,推动具备受电条件的船舶全部使用岸电,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加强扬尘管控,散货装卸、堆放等作业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实施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加强港口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络,增设临港降尘考核点,扩大降尘考核区域范围,天津港平均降尘量控制在滨海新区平均水平以上。

加强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规划》提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强化区域协作、流域协同,持续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撑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提出,突出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南部河流水系连通、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工程,到2025年,海河干流等重要河湖在正常来水条件下,稳定达到生态水量(水位)目标。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池塘海水养殖标准化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绿色生态养殖,严格管控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到2025年,海水池塘养殖面积控制在900公顷左右。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渔港码头综合整治,加强“船—港—城”协作,完善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治理体系,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到2025年,天津港各港区以及主要渔港全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加快岸线整治和湿地修复,积极推进临海新城北堤岸线、临港区域生态岸线、南港工业区岸线等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大神堂“退养还湿”整治修复。到2025年,整治修复岸线不少于18公里,整治修复滨海湿地不少于180公顷。加强亲海岸段环境综合治理,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南湾滨水区、东疆保税港区等区域打造生态休闲绿色海岸带。加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建立健全海洋生物生态监测评估网络体系,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增殖放流,加强候鸟迁徙路线和栖息地保护,开展近岸海域标志性关键物种及栖息地的调查、监测和保护,积极防控和整治外来物种入侵。优化调整海洋生态红线,强化海洋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空间监管,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红线监管制度,将海洋生态红线纳入全市生态红线监管平台。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关键技术体系和实施路径研究,在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岸段率先建设“美丽海湾”。

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化学品、白色污染等要素,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气候变化应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好中新天津生态城“无废城市”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天津市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整体方案,研究推动固体回收燃料替代化石能源等无废技术应用。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形成,“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全域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规划》提出,以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对象,以临港、南港等化工、石化企业聚集区为重点区域,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建立风险源清单,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统筹推进重点行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风险防控。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规划》还提出,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和生态产品供给。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治理监管、法治、市场、科技政策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信息、监测、执法、宣教、应急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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