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1-09-16 21:36
津滨网讯(记者 刘梦泽 刘昭鹏 摄影报道)9月16日,天津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走进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等多部海事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30余名一线工作人员参加。

天津北疆海事局工作人员在宣贯现场发放新《海安法》宣传册
普法宣贯中,天津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从处罚对象、处罚手段、罚款金额等方面剖析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与旧法进行了对比。现场还播放了宣传视频,深入浅出地讲解新《海安法》知识,帮助行政相对人更好地理解此次修订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突出法律责任之严,提醒船公司、船员高度重视。
海事执法人员还在宣讲中提到,针对新《海安法》施行后的船舶配员调整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对拖轮配员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拖轮在港内作业期间,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二副或三副1人,同时750千瓦及以上拖轮可减免三管轮(或轮机员)1人。“北疆海事局主动联系了公司,在宣讲中为我们明确了安全配员变化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按照计划和要求,做好后续的换证工作和相关服务。”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王静告诉记者。

天津北疆海事局工作人员宣讲新《海安法》及其它相关法法律法规
据了解,新《海安法》实施以来,天津北疆海事局还将宣贯工作同登轮检查、船舶公司体系审核结合在一起,已在宣贯过程中发放新《海安法》宣传册200余份、单行本160余本,切实普及了海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下一步,天津北疆海事局将进一步普及新《海安法》等海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积极采用现场培训和船舶远程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普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