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21-06-18 19:32

津滨网讯(记者 赵贤钰 摄影报道)6月15日,经相关部门检测确认,此前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查获的一批标识为“泡沙参”的出口货物为北沙参,重量60千克。
日前,天津东疆海关关员在对某企业申报品名为“中药材”的一批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查验过程中,发现这批货物的外观形态与北沙参十分相似,现场实施取样送检。经海关相关部门检测,这批货物为北沙参,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已被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出口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施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需提供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目前,由于该批进口货物收货人未能提供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天津东疆海关已第一时间将该批货物封存扣留,并移交后续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