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1-01-04 14:1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将天津临港经济区5、6号液体化工泊位货种调整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
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天津港总体规划中的大沽口港区北部,现有5#~6#泊位位置,工程西侧为4号泊位,东侧为7号泊位,北侧隔着大沽沙航道与南疆港区相望。鉴于目前市场对化工品、油品的不同需求,建设单位拟对公司装卸货种产品进行调整,拟新增24种作业货种,原有的108种货种调整为76种。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生产设备,依托现有设施进行装卸,总装卸能力保持不变,装卸货物运输量仍为325万吨/年,只进行装卸品种和装卸量的变化,其中卸船量156.015万吨/年,装船量168.985万吨/年。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3、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思多而特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祥 电话:66619810
联系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五路6号
评价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寿工 电话:022-59812345-6330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5、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
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后)提交建设单位。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