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7月水环境质量 北辰区获140万元奖励

稿源:津云   编辑:严玉霞   2020-08-24 23:32

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7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个,同比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主要污染物中,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升高,分别升高27.5%和5.0%,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降低,降幅分别为22.6%和30.2%。

1-7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1个,占55.0%,同比升高5.0个百分比,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

本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31~2.34之间,水质较好的是南开区、红桥区、河北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武清区、西青区、宁河区;同比变化率在-46.35%~35.99%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10个区水质均有所改善;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73~2.20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北辰区、津南区、宁河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变差的前三名为红桥区、和平区、河东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北辰区、南开区、津南区,较差的后三名为西青区、蓟州区、和平区。

对照7月份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北辰区140万元、南开区120万元、津南区100万元、滨海新区80万元、红桥区60万元、河东区40万元、武清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西青区140万元、蓟州区120万元、和平区100万元、静海区80万元、宝坻区60万元、河西区40万元、河北区2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东丽区和宁河区不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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