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小区内占道经营何时休?加强管理是关键(附视频)

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20-08-04 12:25



津滨网讯(记者 张子珣 报道 石国利 摄影)近日,大沽街道和睦园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内经常有商贩摆摊经营,影响居民日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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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小区西门门岗附近看到,商贩运货卡车、手推车以及地面摊位占据了小区部分马路和便道,售卖商品包含蔬果、加工食品,生活用品等,种类十分丰富,叫卖、宣传的广播声此起彼伏。有居民表示,一进小区没有感受到“家”的温馨,反而像走进了嘈杂的“市场”。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大沽街道和睦园社区,居委会和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即刻对流动商贩进行劝离。

相关法律链接: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在居民区内道路、绿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活动。有此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物品和工具,并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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