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0-07-27 18:03


津滨网讯(记者 岳立杰 报道 戴枭翔 摄影)根据《2020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2020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滨海新区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于7月25日正式启动。各幼儿园7月25日至31日在幼儿园门前显著位置张贴招生简章,并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招生简章。请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020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学前教育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学前教育室、职业成人和民办教育室、计划财务室、监察审计室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工作原则
1、信息公开,确保公正。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幼儿园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2、提高服务能力,精准施策。
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改进和完善招生方式,使招生的方式和程序更加便民利民。
3、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幼儿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办班规模,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有关规定
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
1.教体局所属幼儿园
按照幼儿园对应派出所划定的范围招生,部分新建园和农村幼儿园在所划定的范围招生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全区招生。
2.小学附设幼儿园
原则上招收小学区片适龄儿童,有条件的可招收服务片区外的适龄儿童。
3.泰达街所属公办园
依据泰达街文教办划定范围招生。
4.企事业办幼儿园
在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附近小区的适龄儿童。
5.民办幼儿园
依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招生范围。
招生办法
1.教体局所属幼儿园
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验证、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录取方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人数,直接录取;若学位未满,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
二次招生录取顺序
(1)适龄儿童具有滨海新区户籍,且户籍属于幼儿园对应派出所管辖的;或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须是父母或四老)属于对应派出所管辖区域的。
(2)适龄儿童具有滨海新区户籍,但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须是父母或四老)均不属于对应派出所管辖区域的。
(3)适龄儿童无滨海新区户籍,但父母或四老具有滨海新区户籍的。
(4)适龄儿童无滨海新区户籍,但父母或四老持有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
(5)其他情况。
2.小学附设幼儿园、泰达街公办园、企事业办幼儿园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招生办法。
3.民办幼儿园
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新区教体局相关处室备案。适龄儿童家长要按照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相关电话
区教体局监督电话:

疫情防控工作核验合格且具备招生资格的幼儿园

(制图/庄梦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