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被选定为本市2020年度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

稿源:滨海时报   编辑:白璐   2020-04-27 07:37

津滨网讯 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各区积极申报试点区,经采取公开竞争性评审,滨海新区与北辰区被选定为2020年我市向财政部申报的试点区。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从2019年起3年内,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资金,支持一定数量的试点城市,其中直辖市每年可申报2个试点区,每一个试点区奖励标准为3000万元。

去年,滨海新区就成功入选财政部确定的2019年度天津试点区,成为全国首批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自开展试点以来,新区在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金融综合服务及创新、金融带动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2019年度新区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绩效评价结果94.69分,当年民营、小微企业新增注册数分别为21143家、17409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为307家、1853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同比增量2347家,贷款余额同比增量21.05亿元。记者 张彦欣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200003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